貨物運輸人合同參考6篇

時間:2023-02-03 作者:Youaremine 合同范本

簽署合同后,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我們訂立、履行合同,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貨物運輸人合同參考6篇,供大家參考。

貨物運輸人合同參考6篇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guī)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托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并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fā)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fā)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并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并配合乙方做好發(fā)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fā)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tài)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fā)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fā)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單上注明。除非另有規(guī)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并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fā)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于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并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并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并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fā)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托內容、要求的服務范圍以填寫乙方托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托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運輸費用結算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后開據運輸發(fā)票。

3、結算方式為月結。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于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毀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yè)機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yè)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散發(fā)、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托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fā)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fā)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并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托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后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并委托乙方代辦保險業(yè)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托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于20_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于20_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zhí)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于實施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并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周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后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后,雙方應繼續(xù)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guī)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托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托、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zhí)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guī)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zhí)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guī)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辦理,發(fā)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fā)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fā)地點: 省 市 區(qū)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qū) 路 號

發(fā)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guī)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fā)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第四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第六條、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第七條、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xù)。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八條、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第十條、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準時付費,每逾期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_____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fā)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糾紛原則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諒的原則進行協商,并形成書面文件。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4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___郵編:

經 辦 人:___ 聯系電話:___ 傳真:

銀行帳戶

乙 方:中國外運 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___郵編:

經 辦 人:___ 聯系電話:___ 傳真:

銀行帳戶 :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fā)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xù)。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guī)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fā)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蛘弑竞贤椣掳l(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 乙方:

簽字蓋章:___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5

編號:___x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貨物的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合作范圍:

1.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營業(yè)范圍開展業(yè)務。雙方均應合法經營,任何一方給相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由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1.2乙方同意將其攬取、購買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甲方代理安排運輸。

2.雙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權利義務:

2.1.1接受乙方委托,做好乙方貨物的代理運輸工作。甲方為乙方的運輸委托代理,不承擔任何運輸責任。如乙方需要,甲方可配合乙方對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向承運人或責任方進行追償。

2.1.2由甲方統(tǒng)一向承運人進行運費、雜費等費用的結算。前述費用的具體收費均由甲方按照實際發(fā)生額度向乙方計收。

2.1.3甲方根據乙方的需求,可以給予乙方本合同2.1.2條所述費用2個月的結算賬期。雙方需每月核對一次費用,即甲方于每月5日(如5號為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前將上月發(fā)生的費用通過郵件等書面的方式告知乙方,如雙方對個別費用的收取有爭議時,不應影響其他費用的確認;如乙方未能在當月10日前確認費用給甲方,則視為乙方對費用的確認。乙方必須于每月15日前付清前一月所產生全部費用并到賬。

2.1.4乙方應以2.1.2條所述費用為基數向甲方支付操作費,正常的操作費費率為1.2%/月。乙方未按2.1.3條及時支付甲方費用,而產生的超期操作費的費率為:第一個10天上浮10%,按1.32%/月計算;第二個10天上浮20%,按1.44% /月計算;第三個10天及之后,上浮50%,按1.8%/月計算。

2.1.5超期操作費按各檔費率,與實際欠款及超期天數,分別計算。每10天甲乙雙方確認一次.并支付。同時甲方計算當日,按甲方財務賬實際應收金額進行確認,乙方已支付,但甲方銀行未收到賬款,甲方不納入已到賬款處理。

2.1.6本合同項下產生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同意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必須結清上一年度的上述所有費用。

2.1.7甲乙雙方均有權利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作事宜,提出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并確保送達對方(合同終止日期從書面通知送達向對方當日開始起算),到期后雙方合作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的未結算

費用,必須在在合同終止日期到來之前全部結清。

2.1.8甲方可單方面隨時終止2.1.2條至2.1.7條所給與乙方的結算優(yōu)惠而改為要求乙方預付前述費用或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全部或部分償還前述費用,乙方不得異議。

2.2乙方的權利義務

2.2.1根據具體業(yè)務運作的需要,與甲方另行簽訂相關協議。

2.2.2乙方應正確填寫由甲方提供的規(guī)定格式的相關業(yè)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授權業(yè)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甲方。乙方應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

2.2.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準時向甲方支付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費、操作費。

3.違約責任

3.1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留置乙方委托運輸的貨物及由此產生的單據(包括但不限于已發(fā)生及將發(fā)生的業(yè)務)或者甲方有權將乙方抵押給甲方的貨物變賣以實現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前述債權(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2如甲方接到乙方合理的業(yè)務委托,除因不可抗因素未能及時完成該委托外,由此造成運輸延遲、糾紛及由此導致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3如乙方惡意拖欠費用致使甲方必須通過訴訟等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時,則甲方有權按甲方應向乙方收取費用總額每天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4.其他

4.1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20_年11月1 日止,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續(xù)壹年。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均有權對本合同提出變更、終止的要求,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相對方。

4.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4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_年11月1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20_年11月1日

貨物運輸人合同篇6

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發(fā)票號碼保險單號次

××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根據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本保險單承保險別和背后所載條款與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貨物運輸保險,特立本保險單。

標記包裝及量保險貨物項目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保費________________費率__________裝載工具_____________

開航日期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險別:

所保貨物,如發(fā)生保險單項下可能引起索賠的損失或損壞,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賠,應向本公司提交保險單正本(本保險單共有一份正本)及有關文件。

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

出單公司地??

2.××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水路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fā)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fā)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guī)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六)在發(fā)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guī)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躁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fā)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zhí)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fā)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fā)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guī)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地保險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