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復核的申請書推薦6篇

時間:2023-10-27 作者:loser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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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復核的申請書推薦6篇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1

申請人:閆某賓,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鄉(xiāng)史莊6號院,身份證號:410482x1553x。

被申請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cè)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遍Z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某軍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shù)?,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p>

發(fā)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nèi)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fā)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guī)定,閆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fā)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fā)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xiàn)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20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20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此致

平頂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

李律師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需要寫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申請書的話,小編在這里建議大家還是找尋專業(yè)的律師幫助您一起來完成,如果您在這方面需要律師的幫助,歡迎找尋我們網(wǎng)站上的專業(yè)律師們幫助您。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2

申請人:xx

被申請人:xx

申請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xx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

請求事項:

1、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xx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汝公交認字[xx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部分事實不清,最終導致責任認定錯誤。

汝公交認字[xx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閆某賓駕駛偽造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行駛,違反右側(cè)行駛通行原則,且未戴頭安全頭盔?!遍Z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真實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可以證實,x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車定額保險單(正本)進一步證明汝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副頁》的真實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是如何作出閆某賓所駕駛的豫dke8xx號兩輪摩托車的號牌是偽造的。

二、認定申請人和劉某軍承擔同等責任是不當?shù)?,應改為劉某軍承擔主要責任,申請人承擔次要責任?/p>

發(fā)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劉某車駕駛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通過非機動車道時,對車道內(nèi)車輛通行情況觀察不周,且未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閆某賓雖然未依法取得駕駛證,但所駕駛的機動車輛號牌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閆某賓未戴安全頭盔,與事故的發(fā)生沒直接因果關系,未戴頭盔不會導致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钡囊?guī)定,閆某賓未戴頭盔的行為對事故的發(fā)生沒有任何作用,不能成為申請人負同事等責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的認定,導致事故發(fā)生原來閆某賓四項違法行為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有兩項是不能成立的,現(xiàn)在僅剩下兩項,所以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承擔事故的次事責任,劉某軍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綜上所述,請求依法撤銷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于xxxx年7月25日下發(fā)的汝公交認字[xxxx]第771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法認定劉某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申請人閆某賓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人:xx

xxxx年x月xx日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3

申請人: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農(nóng)民,住___縣___鎮(zhèn)___村。

被申請人:_______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_______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zhuǎn)送_______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_________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第__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_______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jù)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_______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jīng)過路口時未按規(guī)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___未經(jīng)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guī)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guī)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fā)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_______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guī)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fā)生!因此_______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_________熟知交通規(guī)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guī)定在行經(jīng)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guī)定,其起源還在于_______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guī)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_______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jīng)濟困難,繼續(xù)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jié)!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guī)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_______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___嚴格遵守法律規(guī)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jù)《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__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____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梢哉f,如果車輛不交給___駕駛,此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4

申請人:趙,男,1965年01月03日生,云南省曲靖市人,現(xiàn)住云南省曲靖市x小區(qū),身份證號53220xx,準駕車型“b1”類機動車,檔案號530300,系“云d-”轎車駕駛?cè)恕?/p>

被申請人:楊,男,1983年5月05日生,云南省怒江州瀘水縣人,系怒江州xx局職工,身份證號53332,準駕車型“b2”類機動車,系“云q”小型三菱越野車駕駛?cè)恕?/p>

申請事項:

1、請求撤消“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2、請求對該事故形成的原因及當事人責任重新作出認定,依據(jù)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認為:“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錯誤,劃分責任錯誤,應依法予以撤銷。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完全是因為云q車駕駛?cè)藛T楊未按安全速度行駛,在無安全距離視線盲區(qū)內(nèi)占用我方道路強行超車造成的。云龍縣交警大隊中隊經(jīng)過調(diào)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發(fā)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楊(云q)違反超車規(guī)定,負第一次事故主要責任,認定趙(云d-)負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申請人認為,此次事故責任完全在于楊(云q-)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時,后車應當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應認定楊曉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二、申請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完全按照行車規(guī)定行駛,在自己的車道

內(nèi)按照安全車速正常行進,“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與事實不符。

三、該事故認定書認定申請人超速行駛證據(jù)不足。

該事故認定書裁明“該路段限速標志為40公里/小時”,并且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該法律條文明確規(guī)定的“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是界定超速與否的唯一依據(jù),而該事故發(fā)生路段在事故發(fā)生前,道路右側(cè)邊緣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

1、事故發(fā)生后,申請人再次認真對該路段,省道二級路s-228(瓦貢)線、瓦窯鎮(zhèn)零公里開始至30公里處(0-k30+00米)事故路段進行核查,均未見設置有限速40公里/小時的“交通標志”。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條件”第二十五條

第一款:全國實行統(tǒng)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第二款: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第三款: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因此,由于該事故發(fā)生路段沒有明顯的限速標志,據(jù)以認定申請人超速的依據(jù)不明。

2、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不能認定為超速行駛。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霸跊]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1)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2)“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p>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該事發(fā)路段應該屬于上述第(2)項之規(guī)定,限速為每小時70公里。據(jù)此申請人每小時58公里的車速應該屬于安全車速,不應該認定為超速。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該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請人楊在道路路面潮濕的情況下,在無充足安全距離視線盲區(qū)內(nèi),超速(超過70公里)行駛,強行超車,并且超過該路段最高行駛速度70公里/小時,達到每小時78公里,是造成該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請人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時的安全車速行駛,不存在超速行駛的情形。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利,本人特向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請求上級公安機關依據(jù)相關案件事實及法律規(guī)定,撤銷“云公交事認字(20xx)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依據(jù)事實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認定被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認定申請人無責任。

申請人xx,男,19x年4月17日出生,漢族,住xx

被申請人xx,男,19x年3月26日出生,住xxx

復核請求: 請求依法撤銷xx市交通警察支隊x縣大隊作出的公交認字『xx』第xx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xx年年10 月18日18時在220國道x縣xx園飯店門口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在莊景雷,莊景雷存在以下違法之處:

1、xx無證駕駛 。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xx無牌駕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3、xxx侵犯xx的路權(quán)?!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4、xx事逃逸應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xx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使,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不應承擔任何責任。公安部出臺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 第十四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nèi),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復核結(jié)束后,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jié)果

總之,xx市交通警察支隊xx大隊作出的公交認字『xx』第00256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特申請復核,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5

申請人:xxx(死者之妻),女,漢族,身份證號xxx,住xx市xx區(qū)xx路xxx號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男,x歲,住xx省xx市xx鎮(zhèn)xx村x組申請人于20xx年xx月xx日收到xxx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x公交認字第x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現(xiàn)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提出復核申請。

復核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xxx市交警x大隊作出的xx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依法認定被申請人魏xx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事實與理由:

xx公交認字第410xxxx號事故認定書認定事實不清,責任認定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xx市交警x大隊未查清事故車輛xaxxxx重型自卸貨車事發(fā)時的駕駛?cè)?,在未查清其車輛事發(fā)時的駕駛?cè)司妥鞒鍪鹿收J定責任書,嚴重影響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

20xx年x月x日x時許,xx駕駛的xaxxxx號車與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發(fā)生碰撞,當時xx所駕駛的車上就只有xx一人,而xaxxx重型自卸貨車上卻有兩人,至于該兩人哪一人是事發(fā)時的駕駛?cè)?,x市交x警x大隊未查清。而查清xxaxxx號車事發(fā)時的車輛駕駛?cè)藢κ鹿守熑蔚恼J定至關重要,因為該車上駕駛?cè)舜嬖诰岂{、疲勞駕駛及無證駕駛等諸多違法情形,而由另一人冒牌頂替當時車輛的駕駛?cè)?。所以,xx市交警x大隊在未查清事發(fā)時xaxxx的駕駛?cè)?,而作出事故認定,有失公允。

二、事故車輛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未年審,也未購買交強險就違法上路行駛,對事故的發(fā)生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交通法規(guī)的規(guī)定,車輛都必須按時參加年檢,在上路行駛之前也必須購買交強險,這是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而事故車輛xaxxxx號車沒有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及不夠買交強險的情形下就公然上路行駛,這種無視法律的規(guī)定、無視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行為,應當對發(fā)生嚴重損失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綜上,事故車輛xaxxxx號重型自卸貨車有諸多違法違規(guī)情形,對造成死亡一人的嚴重交通事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根據(jù)事故雙方的實際情況,事故車輛xaxxxx號車最低也應當負事故的次要責任。xx市交警x大隊在沒有查清事實的前提下,認定申請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是錯誤的,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特提起復核申請,望支持申請人的復核請求。

此致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請復核的申請書篇6

申請人賈某某,男,某歲,住址:湖南省某某縣景港某鎮(zhèn)某某街某號,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被申請人徐某某,男,某歲,住址:重慶市某縣某某鎮(zhèn)某某村某組,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電話:

復核請求:請求依法撤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錯誤。

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廠區(qū)有東門路口和南門路口,兩個路口相距約五百米。

南門路口是個十字路口,設有交通信號燈和一個“門”型人行天橋,路中間還安裝有隔離攔柵。

發(fā)生事故的富士康東門路口是個“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沒有過街設施,也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更沒有交通信號燈,在路口南端十多米處就沒裝隔離帶了。該路口唯一的交通標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離帶終結(jié)處樹立有兩根引導人們謹慎橫道的橫道指引樁。

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與南門路口是兩個不同的路口,不能混為一談。東門路口沒有人行過街設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樹有兩根允許行人橫道的橫道指引樁。申請人當時就是遵從橫道指引樁指示、對著指引樁由東住西橫道時被被申請人疾駛而來的小車撞傷的。

在東門丁字路口東西兩則日夜有的士、私家車、“藍牌”車和多條線路的公交車??浚刻於加袛?shù)以千計的人在申請人橫道處橫過道路到對面搭車。

該《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賈偉在有人行橫道和人行過街設施的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橫過道路……”與客觀事實不符,是完全錯誤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時40分許,在龍華東環(huán)二路富士康東門路口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全部在被申請人徐某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yōu)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被申請人徐某某在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不僅沒有“保持安全車速”、“減速慢行”、“讓行人先行”,而是繼續(xù)高速行駛,依法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申請人是按照規(guī)定路線過馬路,沒有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不應承擔事故責任。

綜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隊作出的第20xx某某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錯誤,現(xiàn)特申請貴局復核,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quán)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申請人:賈某某

20xx年3月28日